


專題企劃主編|黃奕偉
第十一期 2025.07.15

深化「宗教」的問題意識
2024年初,複眼重讀的編輯小組開始發想關於蔡彥仁老師的紀念專題,經過一年半的籌備與邀稿,我們為這個專題訂下「為臺灣宗教研究扎根—重讀蔡彥仁」的標題。身為受到蔡彥仁老師啟發的學術後輩與學生,我們有太多個人理由足以啟動這個企劃,但作為複眼重讀的專題,其目標就不僅止於緬懷一位學術先行者,而更試圖藉著重讀以奠基,通過重新檢視蔡彥仁教授為臺灣宗教學所打下的基礎,我們也試圖探問宗教研究在當下臺灣是否已然站穩腳跟,又將往何處前行?
老實說,這樣的提問我也僅是拾蔡彥仁老師的牙慧而已。2010年他就在〈台灣宗教研究的範疇建立與前景發展〉這篇文章討論過宗教研究的主體性與發展問題。他在文中提到:如果宗教研究的主體是宗教,那關於「宗教是什麼」的本質性問題,就會是構築宗教研究學術專業的基礎,而宗教研究的學者們也勢必得要對這個根本問題抱持高度的興趣與關切,以「深化『宗教』的問題意識為要務(蔡彥仁 2010:14)。」
宗教是什麼?
「宗教是什麼?」這樣的問題,與針對特定宗教傳統,像是佛教是什麼或道教是什麼的提問實際上有所不同,意識到兩者之間的差異,就我個人而言,很巧合地,也與蔡彥仁老師有關。
2009年的七月,我在北京第一次見到蔡彥仁老師。那年我剛考上東海大學宗教研究所,以準碩一生的身分跟著時任所長的趙星光老師,以及幾位學長姐和同學,一同到中國人民大學參加為期五天的宗教學研討班。該次會議的主題是宗教社會科學的新進展,既以社會科學取向的宗教研究為基調,與會的講者就主要是宗教社會學(如英國的David Martin和Bernice Martin、中國的魏德東以及臺灣的趙星光)或宗教人類學(美國的Robert Weller和Robert W. Hefner)的研究取向,蔡彥仁老師在當中算是少數的人文學者。在五天的課程中,大部分講者都是從特定地域或單一宗教傳統談起,像是David Martin和Bernice Martin以研究福音派基督教聞名,Robert W. Hefner專長是伊斯蘭,台灣學者都非常熟悉的Robert Weller則是報告了台灣與中國的佛教與基督教發展。從特定的學科理論來分析特定的宗教現象,就我的社會科學背景而言,這樣的談法理所當然,全不令人意外。蔡彥仁老師的思路對當時的我而言卻是獨樹一幟,他所帶出的宗教思維總是複數的、甚至企圖圈圍出一種關於宗教的整體性意涵。我當時實際上還不清楚這種思考方式背後需要怎麼樣的世界宗教基礎,但卻也模模糊糊地意識到,所謂宗教學似乎是比特定宗教傳統更為後設一層的,宗教學更多地預設了一種宗教共性的學術專業基礎。然而從特定宗教是什麼,到宗教是什麼這兩種不同的提問方式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又何以需要做出這樣的區別,我當時還不清楚。
宗教研究主體性的確立
幾年後,來到政大念宗教所博士班,也才比較清楚知道,那種我曾經以為理所當然的研究思路實際上僅是將宗教當作研究對象,而宗教研究在這種景況中就成為其他領域的應用學門(蔡彥仁老師曾戲稱說這種研究議題與方法的錯置不是狗咬尾巴,而是尾巴咬狗)。更深入一點看,關於宗教是什麼的提問,也不僅是從特定宗教傳統到整體的宗教共性,還涉及到宗教學界的論述脈絡,是將宗教研究視作為一種「學術專業」(as an academic discipline),抑或是一個「學門通稱」(as a field of academic activities),宗教研究主體性的確立就與如何區辨宗教研究的這兩個面向密切相關(蔡彥仁 2010:13)。
宗教研究如果是作為涵納、歡迎不同學術背景的學者共同加入以探討複雜宗教現象的「學門通稱」,自然是得要海納百川以盡可能擴大學術活動的界圍,但在這樣的學術脈絡裡,宗教也往往僅是諸多研究變項其中之一,以功能性的定義或操作型定義來進行概念探討,而容易忽略其本體意涵。也因此,宗教研究固然需要歡迎並採納作為「學門通稱」的各種研究成果,但卻無法替代探究宗教研究主體性的「學術專業」。作為「學術專業」的宗教研究就會以「深化『宗教』的問題意識為要務」,需得要首先確立人做為宗教性主體的本質性立論。(蔡彥仁 2010:13-15)。
宗教研究學術專業主體性的確立,自然就會落實在宗教系所的基礎科目當中。這樣的基礎科目,在博士班階段就是由必修課所構成,而對所有政大宗教所的博士生來說,博一第一學期必修的,蔡彥仁老師的「宗教研究基本問題」這門課,既是入門,也頗有一種洗禮般的通過儀式意味。就內容而言,蔡老師的這門課主要是由七個主題構成,先從什麼是宗教談起,然後是宗教的比較與主題、宗教經驗、局內人與局外人、世俗化、性別、最後以宗教研究是什麼做課程總結。在內容之外,蔡老師的上課方式更令我印象深刻,除了兩周一次的課堂作業報告,他不安排文本的導讀或領讀,每堂課大概用十分鐘做簡短介紹之後,就是學生的討論時間,也就是說,接下來他就不說話了,直到學生們說出有意思的論述,他才會加入討論。但也不知道為什麼,這樣的討論常常會發展為煙硝味濃厚、甚至火光四射的論辯,但蔡老師卻總是從容不迫地讓一切發生,然後再不慍不火地指出目前的爭議如何與當次上課的主題有關。我總是訝異這些肆意漫射的爭論如何折返回到原來編排的學術軌道,但對蔡彥仁老師來說,似乎這些因為各種教義堅持與真理確信而來的激昂論爭,就是宗教研究的現場,恰恰反映了宗教研究基本問題中各主題所意圖輝映出的,發自宗教人的真實宗教表現。
在2010年的文章中,蔡彥仁老師對當時的臺灣宗教系所提出針貶,他認為正因為對於宗教研究的主體性仍未有共識,臺灣的宗教系所對於訓練學生宗教問題意識的基本科目也仍在摸索,然而缺乏這個共識與學術基礎,長久下來卻可能讓自稱是宗教研究的學生,實質上對「宗教」缺乏足夠認知,難以與其他學科對宗教的論述有所區別,也可能讓宗教學缺乏學術存在的正當性(蔡彥仁 2010:13-14)。
從基本問題檢視宗教研究的學術基礎
時間一晃就過了十五年,現在的我們已經發展出宗教研究主體性的學術共識了嗎?我們的學術養成與學術研究是否又「深化『宗教』的問題意識」了呢?在這次「為臺灣宗教研究扎根—重讀蔡彥仁」的企劃中,我們就帶著這種意圖深化的意識,通過重讀蔡老師的學術文章,並且邀請同在宗教研究學門的老師與朋友們一起來回應蔡老師的提問。.我們依著基本問題的思路,從三個根本議題:宗教的本質與現象、宗教研究的軸心與界圍、宗教研究的知識論問題起始,而後以華人基督教為例來展示宗教學視野下的基督教研究可以有何不同,最後則回到我們的處境中,再思華人處境中的宗教研究。希望能讓尚未讀過蔡彥仁、或者需要再讀一次的朋友們,能夠在這樣的重讀與回應中,再次檢視宗教研究的學術基礎。
宗教研究的「學科承諾」
最後,關於「宗教是什麼」的提問與回應,在前述的宗教共性,以及「學術專業」的兩個思考層面以外,我們或許還可以從某種「學科承諾」或「學術委身」的角度來思考。「學科承諾」這個詞,是來自於宋文里(2014)對台灣科學心理學的批判,他注意到台灣的科學心理學欠缺某種「學科承諾」,以至於未能回應整體社會對心理學知識的需求,而心理學的人文化與宗教心理學的開展,對台灣這個宗教現象生機蓬勃的地方而言,就是讓心理學可以議論宗教現象,讓心理學對社會現象有話可說的努力。
大部分人都很容易就會發現蔡彥仁老師在創建臺灣宗教學領域的高度「學術委身」,但關於以宗教研究回應社會的「學科承諾」卻可能容易被忽略。在2014年臺灣宗教學會年會的主題演講中,[1]蔡老師參考Margaret Miles在〈Becoming Answerable for What We See〉中提出的「三個公眾」(three publics),認為臺灣的宗教學者同樣有面對臺灣社會、宗教團體、以及整體學術團體這「三個公眾」的學術責任。他在演講中提到,在確立宗教研究作為學科專業的主體性前提下,宗教學者在面對社會時需委身回應關鍵的社會議題;面對宗教團體,除了維護其信仰「真理」,也需導引宗教團體理解宗教他者與現實處境;面對整體學術團體,則應開放地探究「學門通稱」與「學術專業」之間的互動關係,以回應(becoming answerable)「三個公眾」來開展宗教研究領域更深刻的議題與更多元的發展可能。
蔡老師對臺灣宗教學會的呼籲,在十年後的今日還有效嗎?無論你的想法如何,也許,讓我們循著這一次的重讀蔡彥仁,接續學界前輩朋友們的回應,重新檢視自己如何得以有所回應。回頭看,或許能讓前景更清楚。
參考書目
宋文里(2014)。譯者導讀,出自《宗教的動力心理學》。聯經出版社。
蔡彥仁(2010)。〈台灣宗教研究的範疇建議與前景發展〉。人文與社會科學簡訊。11(2),12-19。
蔡彥仁(2016)。〈台灣宗教研究的當代處境與發展前景〉。輔仁宗教研究,(33),1-19。
[1] 演講內容經修改後在,2016年以〈台灣宗教研究的當代處境與發展前景〉為題發表在《輔仁宗教研究》,以下的引文來自這篇期刊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