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專欄作者 | 鄧元尉(輔仁大學宗教學系副教授)
宗教現象學是一種研究宗教的方法,藉由對研究者偏見的擱置以及對現象的尊重,此一方法試圖就「宗教本身」進行「具有宗教性、但非教派性」的學術考察。宗教現象學有兩個路線,一是哲學現象學中的宗教現象學,在胡塞爾(Husserl)開啟的現象學運動的精神下,追問宗教的本質與意義;另一是宗教學中的宗教現象學,基於宗教史的素材,結合宗教人類學、宗教心理學和宗教社會學等學科的成果,發展出對宗教現象的跨領域探究。在這個專欄中,我打算以隨筆的方式,在宗教現象學兩個學術典範的交織下,實驗性地探討一些我所關注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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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者」(the Other/the other)是宗教學中常見的詞彙,這語詞是如此常見,幾乎成為一種默會之知。然而,緣於宗教學本身的跨學科性質,當論及「他者」時,其實言者與聽者未必共享確切的概念內涵,也因為這種含混性...

宗教學家范德雷(Gerardus van der Leeuw)主張宗教現象學乃介乎宗教的本質與顯現之間,為此我們需要一種兼顧宗教之理想型(ideal type)與歷史形態的宗教類型學。

美國學者林懷特(Lynn White, Jr., 1907-1987)在他著名的〈我們生態危機的歷史根源〉(“The Historical Roots of Our Ecological Crisis”)一文指出,當代生態危機的源頭乃是基督宗教宰制大地的自然觀,此一自然觀最早出現在創世紀中,並伴隨著對泛靈信仰的排斥與壓制而在歷史上取得優勢...

「神聖時間」一般有兩種類型:循環的時間與線性的時間,前者包括許多古代宗教、原住民宗教、東方宗教及常民信仰,後者則是三大一神教的特色。

現象學的一個分析重點是對整體與部分的細緻區別。「整體」由相關的各個部分構成,「部分」則可分為兩種...

占卜(divination)是非常古老的宗教行為,甚至比文字更早,它貫穿了整個歷史,直到今天,不因科技昌明而有稍減。

「宗教皆勸人為善」似是常識,但社會上不時發生以宗教名義結黨營利、欺凌弱勢、助長父權、違反性平之事,這是怎麼回事呢?當發生這些事,我們通常會指責個別人士,認為他們是披上羊皮的狼,徒有神職的外表。

只要我們開始觀察這個世界,就是透過建立一個標記進行區別。除非是處身於最原始的渾沌或最黑暗的神契中,否則我們總會藉由區別而以種種二元性來理解這個世界...

美國法理學家德沃金(Ronald Dworkin)畢身參與眾多爭議法案的公共討論,與宗教團體多有交鋒,他人生的最後一部著作直率地談到了宗教。這書名為《沒有神的宗教》,原是一場講座,但未及成書德沃金便過世了,我們可以從這本書裡看到一些對宗教研究來說非常重要的線索...

《聖經﹒約伯記》是一部相當特殊的經卷,整本聖經很少有像《約伯記》這樣,我們對它的作者與時代背景幾乎一無所知;對話式的體裁、文學風格、以及所呈現的神學主題,皆與其他經卷差異甚大....

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國際局勢與地緣政治使得共同體的課題以尖銳的形式浮上檯面。對共同體的思考與談論永不嫌多,因為這不但是一個不會有最終定論的課題,更是因為我們一旦停止思考與談論這個課題,共同體便開始邁向終結。

什麼時候當共在的「我們」以民族、國家或任何名義結成一個排斥性的共同體時,不在場的上帝就抵制並批判這個共同體。

「時間錯置」(anachronism)(或譯「時代錯置」)通常意指一種謬誤:把某個事物放在與之不符的時代背景中來理解。「張飛打岳飛」就是這樣一種謬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