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王鏡玲_真理大學宗教文化與資訊管理學系教授
第九期2025.03.15
在這篇文章裡,我將闡述我在所開設的宗教現象課程中,在引介同學們參與扛神將的初體驗過程中,女性扛男神將時所面對神聖與台灣民間禁忌,在性別議題上進行初步反思。我認為對於女性孕育生命的重視與守護,以及對於男女授受不親的禁慾性迴避,是女性扛男神將禁忌的主要原因。
神聖所表現出來的東西經常是危險的、禁止的或者褻瀆的[1]。宗教經驗中,盼望、快樂、恐懼、遊戲、感恩、謙卑、和憐憫…等等,是宗教生活主要的情感表現[2]。「神聖」在宗教現象的展現不只限於「理性」(the rational) 與概念的層面,也同時關注到「非理性」(the non-rational)情感的層面。人對於神聖的宗教經驗是一個多重意義的面向,既神秘又戰慄的感覺(mysterium tremendum)、既神秘又令人著迷的情感(fascination)[3]。
這樣多重情感面的宗教經驗,一方面一直和宗教教義、習俗結合,代代相傳,也是不斷在變遷的集體記憶(collective memory)。莫里斯·哈布瓦赫 (Maurice Halbwachs)曾以「集體記憶」(collective memory)的觀念,來說明在家庭、宗教團體、社會階級等不同的環境裡,「過去」是如何被理解與記憶。哈布瓦赫說,親屬關係、社區、宗教、政治組織、社會階級等等社會制度,是建構記憶的過程整體的一部份[4]。
另一方面,這些集體經驗也因為當代社會共同體的變遷,對於集體記憶的神聖經驗,也遇到不同宗教信仰共同體之間的衝突與融合,不再是單一整體記憶的同溫層。傳統以男性為主的父權文化所設下的性別禁忌,讓生理女性在不少慣俗儀式中變成不可碰觸「神聖」的禁忌。在現今的大學宗教學教育中,如何面對曾被視為是「民俗」禁忌的集體記憶,提出新時代的認識方式呢?以下是我從引介「扛神將」體驗的課程,來對於大學相關宗教課程所遇到的女性與禁忌議題提出一些反思。
1.神聖與禁忌
宗教習俗上的神聖禁忌既是非理性的情感,也同時是被社會文化所制訂,而加以傳承延續。涂爾幹(Émile Durkheim)認為禁忌來自神聖(the sacred)的觀念,包含隔離與不可接觸的禁忌(taboo)[5]。不同的個人因具有共同信仰而團結在一起,一個社會藉由其成員對於神聖世界與世俗世界之間關係一致的看法,整合在一起轉化共同的理念成為日常實踐。宗教作為日常生活建構與維持的力量,但這樣的整合力量,在當代社會已經逐漸鬆動[6]。
涂爾幹指出,因為神聖的對象所具有的完整、絕對的崇高,不容許被其他力量介入和影響,因此必須加以隔離和排除那些有可能威脅到神聖對象的因素[7]。禁忌藉由宗教教義、慣俗或法律上的禁止,作為那個宗教信仰共同體的依據。至於共同體內的成員往往只知道約定成俗、害怕禁忌,連追問為何害怕的原因,都可能被威權式的傳承方式壓制。但是,另一面的社會科學研究者,則往往將自己擺在理論客觀性的金鐘罩位置,藉由區分主體(研究者自身)與研究對象,讓自己自外於面對禁忌時的恐懼,以及踰越禁忌的焦慮之外[8]。做為在一般大學之中宗教現象探索的課程,去追問神聖禁忌的原因,也是讓非這個信仰共同體的成員,了解為何有禁忌,以及為何要遵守禁忌的理由。任何禁忌都其來有自,而非無中生有。
對於宗教信仰者而言,面對神聖對象的宗教經驗,以及遵守面對神聖對象的禁忌是關鍵而重要的。然而,這卻是從小到大的學校教育,避而不談的界外知識,那就是慣俗對於生理女性的禁忌。很多以生理男性參與為主的慶典陣頭,女性只能在外圍觀看、必須遵守不可靠近碰觸的禁忌。像這樣的性別禁忌如何在現今講求性別平權的教學現況中,去探討對於女性禁忌的原因,以及是否有翻轉禁忌的必要性與可能性,就成為當代宗教文化與靈性教育的時代議題。
2014年筆者首次帶領碩士班研究生前往台北市歷史悠久的雙連社參訪時,引介者告知只有男同學可以練習扛神將,現場的男同學們紛紛親身去體驗在神將的重量壓力下,如何進行肢體動作展演技藝的難度。其中一位在國小擔任教職的女研究生,參訪後告訴我,在她所任教的小學,學生參加陣頭會被學校登記、特別照顧,甚至被汙名化。但當她參加那次軒社參訪之後,雖然無法親身去扛舉神將,但近距離看到神將的身段、手勢、步法的展演技藝,感受到令人敬畏、恐懼的神威,充滿神聖顯現的強大魅力,因此改變了她對於陣頭長期以來的負面形象。

2. 謝范將軍的神偶身體感
「身體感」在此是指,每個文化都以其獨特的方式感知世界;無論是感官知覺的組合、感知的項目以及感官的價值與階序關係等,均在文化的銘刻與浸染中習塑。同時,這些結合身心的感知方式也爲我們創造了真實。身體總是包含可見可感的外顯特質,和內在的情感、理性、意志的精神交融。透過具體可見、可觸摸、可聽聞的感官物質面,讓個別的主體與其他主體之間的世界,產生各種意義網絡的連結與行動[9]。
近十餘年來我常邀請台北市與新北市歷史悠久的軒社團體到課堂上,或是帶同學們參訪軒社會館,讓大學部或研究所的同學們,親身感受一下民間陣頭的身體感。尤其對於神將的肢體展演,運用竹製支架的裝備,先練習最簡單的手勢、步法,再練習扛舉范將軍神將的初體驗。本文所指的「神將」為台灣廟會常見的巨型神偶,民間尊稱為將爺,又稱大神尫、大仙翁仔、大仙尪仔等。這些依據神祇的模樣製作的巨型神偶,可由信仰者入內扛舉操作,並配合北管或者鑼鼓樂曲成為遶境遊行的陣頭隊伍。神將的裝設可約略分成兩大部分,頭部是木刻的,身體通常以竹、紙、泥等紮塑而成,外面罩上神袍,由人扛抬,以顯神壯威武。頭盔(官帽)採用京劇各角色之帽,將之放大、誇飾後,搭配各式絨球、圓珠裝飾,材質有紙盔、鐵盔、塑膠盔、金盔、皮盔等[10]。

在台灣的民間信仰傳統裡,謝將軍俗稱為七爺、大爺、躼(lò)爺,范將軍俗稱為八爺、二爺、矮爺[11]。謝范將軍作為擔當與司法神相關之主神駕前護衛、具有衙役性格的神話依據。謝范神將的肢體展演,與軒社音樂的搭配,長期以來一直是廟會慶典的重要陣頭活動,現場兩神將之間高低落差的肢體互動的豐富性,兼具軒社音樂的聽覺慶典旋律節奏感,以及神將高大顯眼的視覺動態展演的熱鬧儀式氛圍。在慶典的暗訪與遶境中,謝范將軍神將的臉部雕刻,表情猙獰嚴厲,同時具有掃蕩汙穢凶煞、守護社區的震懾神威,以及與民眾同歡親近互動的特性[12]。謝范將軍顯現出「神聖」的多面性,恐懼戰慄又詼諧逗趣。
謝范將軍的神將,不論是在平時或是祭典由人們扛舉神將出陣暗訪或遶境,均受到民間宗教信徒的敬畏與膜拜,神將本身的性質等同於神明部屬的神聖力量。但祂們不只是奉祀在廟宇之中,更是在慶典中隨著北管樂聲,穿梭信仰圈內的大街小巷、山水城鄉、驅煞祈福、劇場感十足的大型神偶。當我帶領同學到軒社會館參訪時,軒社的導覽者告知,謝范將軍經過開光點眼儀式,享有香火,軒社會館現場也都設有香爐奉祀。
從在地的傳統神話傳說中,謝將軍紅色下垂的、誇大的長舌,范將軍黑色的面目猙獰,清楚表達凶死產生的凶惡表情,陰森與恐怖。謝范將軍手上各式刑具的表現,謝將軍拿著火籤、鎖鏈,范將軍拿著虎頭牌、手銬,顯示出祂們負責捉拿的任務,顯現出暗訪儀式的神秘和緊張性[13],展現了捕快、警衛護法和現在警察角色。謝范所扮演的陽剛男性護法神的陰間緝凶、驅邪除惡,維持信眾生活平安和諧的秩序。但另一方面,這種護法神將的官階職司,也正因為不是神格崇高的達官顯要,不需要正經八百、絕對嚴肅莊嚴的形象,反而可以發展出慶典時以男性肢體展演,取悅信徒與觀眾的逗樂玩耍的身段套路[14]。
3.扛神將與生理女性
因為是宗教現象課程安排的體驗,軒社示範者都讓現場的女同學也有扛神將的練習機會。神將示範者指出,這些神偶是練習用,不是出陣用,女同學可以練習。但對於傳統男女在性別上的禁忌依然存在,女性無法擔任正式廟會慶典時男神將的神將腳。謝將軍的大型神偶重量大約30-80公斤左右,范將軍神偶屬小型神偶約20公斤左右[15]。范將軍的神偶相對比較輕,女同學扛舉時還可以學習走步法,但謝將軍的大型神偶對於一般沒有負重訓練的男性和女性,都會感到神偶重量的壓力。這種神偶的重量也展現過去扛神偶者的體能訓練的重要,加上必須在神偶架構中,長時間承受悶熱,一般沒有經過訓練過的體力,難以駕馭。女性在長時間負重上比較難以承擔,這也是過去女性比較無法擔任扛神將的生理條件限制。
但也早已有女性克服生理條件的限制,女性可以擔任女神神將腳。從陳麗蓮的研究,可以看到近二、三十年來,隨著男女性別平權意識逐漸受到重視。宜蘭「東嶽泰山天仙玉女碧霞元君」宮主會為宜蘭東嶽廟八個神將會中唯一的女子神將會,大神尪神將腳由女性來擔任。「東嶽泰山天仙玉女碧霞元君」的形象是天仙玉女,頭戴鳳冠,身著霞帔,著綉花鞋,形象尊貴。宮主會碧霞元君的大神尪,身揹四方帥旗,腰掛佩劍,為文武雙全裝扮。宮主會皆為已婚女性[16]。

過去女性扛神將或擔當遶境工作任務的參與機會少,原因來自:首先,因為傳統男女授受不親的性別界線。其次,「男主外、女主內」的角色扮演,女性承擔生養眾多子女與家事,再加上過去女性的月經生理期,因為衛生環境之故,處理較不方便,月經的因素也讓女性承受父權社會被視為污穢的時代限制。這些因素讓女性參與扛神將的機會受到很大的限制。但現今社會月經的生理用品早已改善、使用便利,如何來思考女性扛神將的議題呢?這議題也牽涉到女性遇到重大儀式時,常被傳統習俗視為禁忌的反思。
近十多年來,我在宗教系所儀式現象相關的課程上,常安排參訪軒社,進行北管與扛神將的初體驗。在參訪過程我常發現,雖然參訪的軒社已是相對年輕化的團體,也有女性成員。但是出陣時謝范將軍神將依然無法讓女性來扛,性別依然是禁忌。女性過去曾經因為月事和生育等生理原因,無法參與宗教事務。但隨著醫療衛生配備的進步,女性擔任警衛、警察、軍人、民意代表、甚至總統都已經在台灣社會出現。如果女性可以體能上扛女神將,表示經過訓練的女性體能,體力上可以擔負扛神將的職務。那為何女性迄今在老一輩男性的堅持下,仍無法在正式出陣時扛男神將呢?
4.扛神將禁忌的性別化反思
據陣頭研究者告知,女性可以扛三太子、童仔,但還不能扛成年男神將[17]。難道這是因為女性在傳統父權文化底下,被視為次等、無法和男性權威平等嗎?在這性別禁忌的反思裡,我們發現有更多傳統信仰文化與性別區分的議題,需要進一步來探討。
首先,站在男女性別的傳統界線,三太子和童仔的神偶是囡仔(小孩子),祂們並非成年男性,因此在男女生理性別界線上還屬於模糊地帶,尚未牽涉到漢人宇宙觀中,成年男性屬「陽」與成年女性屬「陰」的明顯區隔,因此女性還有機會扛這樣的囡仔(小孩子)神偶。
再則,三太子和童仔的神偶在慶典遶境中,扮演娛神娛人的逗趣、逗鬧熱的同樂歡慶感,勝於以神威去掃蕩威脅人民的「歹物仔」(汙穢、具威脅之超自然力量)。一旦男神將扮演捍衛、掃蕩、鎮守、趨吉避凶的神聖角色,彰顯神威靈力的神將任務時,傳統上女性依然無法擔任。傳統上女性之所以無法擔任扛男神將的原因,就現今性別平權的觀點,我認為並非將女性貼上「汙穢」或「不潔」的慣俗說法,而是去探究慣俗禁忌背後是否有更多生理女性所具有、卻被貶抑的性別特質。
以下我想從兩方面來探討:第一是對生命孕育者的保護,第二是對性(sex)能量接觸的警覺。
4.1對女性做為生命孕育者的保護
用女性有月經來拒絕女性擔任重大儀式的執行者,這其中對於有月經的女性限制所產生的隔離與迴避,要回到女性作為孕育生命的目的,而非污穢與不潔。因為女性扮演孕育生命的重要角色,因此必須隔離於神聖靈力所產生的危險之外。這一層守護與關照女性做為生命孕育者的目的,是古老人類繁衍的智慧,必須翻轉過去將女性視為不潔、貶抑女性的男性霸權說法。
人類社會基於對於女性所扮演的孕育生命、繁衍後代角色的重視,因此儘管女性生理期的用品越來越完備,女性在物質面已經克服經血製造污穢的刻板印象。但是這樣的物質面改善,拉回到神聖能量場所產生的危險,女性是否可以站上第一線面對神聖強大靈力展現時的危險呢?
跳脫月經的「不潔」說,如果從女性扮演孕育生命者的角色,當女性去扛男神將,扮演第一線趨吉避凶的神明侍衛任務時,神聖的凶煞之氣是否會影響女性懷孕的機會?這就牽涉到如何面對「生」與「殺」這兩種孕育與摧毀生命的能量之間的對立與差異的關係。
超自然神聖儀式在攻擊性、毀滅性的靈力使用,依然被視為威脅女性孕育生命的危險力量。女性孕育生命的肉身特質,在生理與宇宙觀的層面上,傳統信仰上被視為必需透過遠離攻擊性和毀滅性的靈力,才能護守如此重要的繁衍後代的生育力,免於被超自然攻擊性的靈力所傷害。即使在大母神原型的心理分析上,母性同時扮演既孕育又摧毀的正反兩面性[18]。但是在華人習俗上,孕育生命的母性特質強調,依然勝過毀滅型的母性特質。
就本文所探討的扛舉男神將的神聖禁忌來看,在被父權社會影響的華人慶典文化裡,當男神將扮演以靈力去護守神聖空間境內趨吉避凶的角色時,擁有繁衍生育能力的女性,無法置身在第一線的戰場上。因為傳統宇宙觀對女性所賦予的角色是孕育生命、生養子嗣,而非掃蕩凶煞、捍衛鄉里,所以儘管隨著時代的轉變,當今社會許多女性已經扮演捍衛鄉里的角色,但宇宙觀的轉變需要更多時間來翻轉。
女性在傳統角色分工上被視為必須受到保護,以免被「沖煞」到、影響到生育能力。然而,這樣的生理性別與信仰慣俗的宇宙觀,當女性不再以生育作為最主要社會角色分工的現代社會,是否女性也具有像女神臨水夫人陳靖姑一樣,具有斬妖除煞的機會呢?當孕育生命不再被視為女性存在唯一的價值時,女性是否也可以擔任面對危險、身居第一線的戰士角色呢?這是當女性爭取性別平權、跳脫以保護之名,卻變成打壓歧視之實的傳統禁忌時,必須要承擔的女力自覺。
4.2對性(sex)能量接觸的警覺
女人扛男神將,進入神偶之內,是否因為有肉身的接觸動作,所產生男女結合的性交象徵,而被視為禁忌呢?在傳統「男女授受不親」、男尊女卑的時代,當女人去扛男神將時,有可能被類比性交的身體親密接觸。男尊女卑的時代只強調生理男性進入生理女性體內的性行為,限制生理女性無法主動進入男神將的神偶架構之中,有色誘、褻瀆男神之嫌。生理女性被視為引起異性戀男性性慾的對象,男性在擔任扛男神將的儀式之前,必須禁慾不可有性行為[19]。女性扛女神將在遶境出巡前三天,扛抬會員也必須茹素淨身[20]。
但在此,我們要進一步來討論,女性和男性一樣,同樣是孕育生命的來源,這些男神將當他們作為凡人時,同樣也是女人所生。因此,在現今時代我們也要提醒,女性同樣是母性與孕育生命的肉身來源[21],而不只是引起異性戀男性性慾的對象。當女性扛男神將、進入男神偶架構內時,這不正是神人合而為一,同樣具有母性的生命動力的象徵,不應當成狹義的性交身體感的聯想,而被視為「男女授受不親」的禁忌。
只是,在父權社會這種有引起性交聯想的女性扛男神將的身體接觸,依然被以男性為主導的宗教團體禁止、視為禁忌,在傳統社會較難提出反思的機會。不分男女,禁慾作為敬奉神明、擔任重大儀式執行者基本的規訓,以貫徹訓練意志與體能專注集中、完成不可有閃失的儀式過程。
結語
透過女性無法扛舉男神將的禁忌討論,我們發現,當我們重新審視這些禁忌時,並非只因為女性體能弱、女性有月經、或牽涉到「男女授受不親」的禁慾要求。我們看到神聖與禁忌背後更深層的「守護」,而非表面的禁止、拒斥和隔離。面對父權文化對於女性的歧視,現今社會我們必須重新看待孕育生命的可貴,以及對於性能量作為生命根源、生生不息動力,在慶典儀式中謹慎對待的重要。重新反省父權文化所產生的女性禁忌,是我們探討傳統宗教文化如何在新時代性別議題承先啟後的重要一步。
[1] 伊利亞德(Mircea Eliade),《神聖的顯現:比較宗教、聖俗辯證與人類永恆的企盼》,晏可佳、姚蓓琴譯(台北:心靈工坊,2022),頁81。
[2]保羅.普呂瑟(Paul W. Pruyser),《宗教的動力心理學》(A Dynamic Psychology of Religion)宋文里譯,《宗教的動力心理學》,臺北:聯經出版,2014,269-272。
[3]詳見奧托(Rudolf Otto),《論神聖》( The Idea of the Holy)(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頁1-48。
[4]莫里斯·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論集體記憶》(On Collective Memory),畢然、郭金華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序言。
[5] Emile Durkheim, The Elementary Forms of the Religious Life (New York: The Free Press, 1965),pp.338-342.
[6] Emile Durkheim, The Elementary Forms of the Religious Life,p.464
[7] Emile Durkheim, The Elementary Forms of the Religious Life,pp.338-342。
[8]喬治.巴代伊(Georges Bataille),《情色論》(L’Erotisme),賴守正譯(聯經,2012),頁90-91。
[9]王鏡玲、蔡怡佳,〈神聖與身體的交遇:從靈動的身體感反思宗教學「神聖」理論〉,收錄於余舜德編,《身體感的轉向》(台北:台大出版社,2016) ,頁167-171。
[10]陳麗蓮,〈宜蘭東嶽廟神將文化探析〉,《華人文化研究》7:1期 (201906),141。穿著服裝亦有京劇風格,可細分為袍(蟒袍和鳳袍)、背甲、靠旗(武將類神祇背後的五面令旗)、褶子、半甲等。配件則依各神將的特質而裝設,陰(地府)系神明多持拿刑具,陽系(上天神明)持拿配劍、銅錘、拂塵及令旗等。
[11] 謝將軍俗稱為七爺、大爺、躼(lò,形容長得高)爺,范將軍俗稱為八爺、二爺、矮爺,至於為何謝范將軍稱為七爺、八爺,有一說法是於謝范將軍之前之前尚有六名將軍,而謝將軍排第七,因而稱七爺,范將軍排第八,故稱之為八爺,見陳明正,1980,《恭祝霞海城隍渡台壹佰陸拾週年祈安建醮紀念簡介介》,關於謝范將軍信仰傳說,詳見辜神徹,〈謝范將軍信仰與神將文化-以臺北市艋舺為中心〉《古典文獻與民俗藝術集刊》,201410 (3期),頁102-104。
[12]辜神徹,〈謝范將軍信仰與神將文化-以臺北市艋舺為中心〉,頁111-112。
[13]辜神徹,〈謝范將軍信仰與神將文化-以臺北市艋舺為中心〉,頁118
[14]賴亮郡,〈家將的裝扮與傳說〉,《興大歷史學報》24( 2012.06),頁103,131-135。
[15]忠義廟神將會會長李金泰提到大型神將的重量在50-80公斤左右。 引自http://shuj.shu.edu.tw/blog/2020/12/15/【攝影報導】繞境出巡威武震八方-蘆洲神將看門道/。參見拉近人神距離 社大辦體驗扛神將,2015/08/31 自由時報 記者李雅雯/新北報導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911384。
[16]陳麗蓮,〈宜蘭東嶽廟神將文化探析〉,華人文化研究7:1期 (201906),144。根據陳麗蓮,學員要學打鼓與拜廟腳步,腳步先左3 步,右3 步,再前3 步,後6 步。繞境出巡前三天,扛抬會員須茹素淨身,而三等親居喪百日內亦須迴避,以示尊重。
[17]根據陣頭研究者陳崎先生和淡水南北軒執行長翁瑋鴻博士提供。
[18]埃利希‧諾伊曼(Erich Neumann),《大母神──原型分析》(The Analysis of the Archetype) 李以洪譯(東方出版社,1998),第十章正面基本特徵和第十一章負面基本特徵。
[19]陳進成,【民俗亂彈】東港神將團,有什麼規矩與禁忌?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374/article/5035
[20]陳麗蓮,〈宜蘭東嶽廟神將文化探析〉,華人文化研究7:1期 (201906),144。
[21]米爾恰·伊利亞德(MirceaEliade),《形象與象徵》(Images and Symbols),沈珂譯(南京:譯林,2022)。頁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