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讀蔡彥仁老師「宗教當做音樂」一文


作者|楊美芬_政治大學宗教研究所博士
第十五期 2026.03.15

照片提供:許玫玲

身為政大宗教研究所的創所學者,蔡彥仁老師除了自己深入宗教的研究,並長期在博士班的必修課程中教授並討論「宗教研究基本問題」,透過集體閱讀、思考、和論辯,讓同學自覺地掌握宗教研究的核心;在他罹癌的前年更開了一門選修課程︰「當代宗教理論」,希望借助西方不斷發表的研究成果,將台灣的宗教研究推上國際學術的同步進程中。這個課程討論的議題涉及宗教哲學、歷史、社會學、人類學、心理學,甚至全球市場經濟和當代神經科學,而在所有議題討論中,都不免觸及研究對象與研究主體之間的對應,也就是「信仰者」與「研究者」的關係,這是蔡老師始終念茲在茲的重大思考之一。


致力宗教學術的省思

在2011年撰寫的「信仰者與研究者︰一個當代宗教學術論爭的省思」文中,蔡老師提及「宗教研究」的兩大主張︰「本質論」與「文化/功能論」,前者著眼於人類先天而內隱的宗教情愫,後者強調後天且外顯的各種宗教現象,換句話說,「本質論」重視身為經驗主體的信仰者,「文化/功能論」則偏向處於觀察客位的研究者。回顧幾個世紀以來,面對啟蒙之後的理性、實證、客觀的知識建構法則,所謂的「科學精神」,宗教「本質論」的主張備受質疑,如士萊爾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 1768-1834)的「絕對倚賴之情」(the sense of absolute dependence),奧圖(Rudolf Otto, 1869-1937)的「神力彰顯」(the numinous),伊利雅德(Mircea Eliade, 1907-1986)的「神聖」(the sacred),以及史密斯(Wilfred C. Smith, 1916-2000)的「超越」(the transcendence)等等,皆被視為凌空蹈虛之說,而個人內在的宗教經驗難免就只是向壁虛構,無法成為公眾的認知。這些服膺科學精神的「文化/功能論」者側重可觀察、可考證的宗教現象,應用各種研究進路和方法,於是,宗教研究陷入二元對立,往往顧此失彼,削足適履,難窺「宗教」全貌。

針對當代學術試圖加諸「宗教」的認知模式,蔡老師主張重新調整「信仰者」與「研究者」的關係,讓雙方「視其為可以相互涉入、彼此欣賞、並且邀請更多人參與的共存關係…,我們需要超越實證科學的框架,揚棄宗教研究屬於『認知型知識』的狹隘視野,改以視其接近藝術或音樂學門,需具備宗教感、聆聽、賞析等態度與條件。」蔡老師誠懇呼籲,強調客觀角度的研究者能夠用心感覺、聆聽信仰者內在的生命之聲,在觀察和考證的同時,啟動每個人天生皆賦有的共性與同情,從外入內,由顯至微,一窺全貌。綜合「本質論」與「文化/功能論」兩方見解,宗教本身顯然兼具內隱和外顯,本質與現象的雙重性,然而「信仰者」與「研究者」往往各有偏向,容易流於一隅之見,如果希望獲得「宗教」的完整認知與深刻體悟,雙方就必須相互涉入,彼此參與,才可能最大程度地貼近人類精神最隱微,也是最奧秘的角落,這才是宗教研究者的初衷與目標。那麼,可有一條可資借道的途徑?


類比音樂的宗教融合

蔡老師在2013年的「宗教當做音樂︰一個類比觀點」的探討中提出一個融合之道,包括從個人到社群層面的實踐,他首先舉出幾位代表性學者同樣主張類比音樂的模式,例如士萊爾馬赫將「宗教」比喻為聖樂,鼓勵聽者在聆聽中讓內在的宗教感自然生發;奧圖則相信聽者可與神聖的「生命之聲」達到「靈裡相通」(in the spirit),因為這是人類先驗且「非關理性」(the non-rational)的天賦機能,兩位皆以「音樂」之屬類比「宗教」。蔡老師也舉詹姆士(William James, 1842-1910)的比喻為例︰「音樂給予我們本體層面的信息…,這些信息會騷惹我們的心靈〔敏感處〕,並從該處夾雜理解運作向我們發聲,正如無涯海洋之水一波又一波的拍打岸邊鵝卵石一般。」再提出社會學者舒茲(Alfred Schütz, 1899-1959)宗教類比音樂之說︰「音樂是不受概念架構侷限、可被溝通的意義場域。…這樣的意義結構無法藉由概念傳遞,而需藉由〔如音樂般〕的溝通。」透過以上學者之見,蔡老師強調,宗教本身不受概念架構所侷限,同樣具有隱微、奧妙、難以言說的特質,正可如音樂般流通心靈。

雖然將「宗教」類比「音樂」的說法各有其演繹的角度,然而幾位學者強調音樂本質的和諧、普世、超越的主張卻是一致,這些特質同樣也正是宗教的核心。依此脈絡,蔡老師所提出的「宗教當做音樂」的類比觀點乃前有所本,再加上他個人的見解,我們可以歸納出四個要點︰其一,以「人」做為「宗教」的主體與前提,因為沒有「人」就沒有「宗教」;其二,「宗教經驗」是一個「極纖細而敏感的先驗情愫,構成信仰者的行為動機。」研究者必須深入信仰者的情感核心,探索其深層意涵;其三,「宗教」是一個不可分割的精神主體,不能單獨強調某些現象或面向,如同「音樂」本身也是一個整體,不可拆散成零碎的雜音;其四,宗教本質有其深奧弔詭之處,突顯一般概念語言的表達侷限,以音樂類比,目的不在清楚界定主題,而在訴諸象徵或譬喻,激發想像,讓聽者產生經驗聯想,透過所有類比經驗,進入主題核心。以上四點強調宗教的完整性與主體性,也提供經驗類比的溝通之門,如同音樂,應用聆聽和想像,讓宗教成為人類共同的意義場域。呼應蔡老師提出的「宗教當做音樂」的研究主張,本文將提出另一個以音籟為類比的概念︰莊子的「天籟、地籟」之說,類比「本質、現象」二者,作為宗教研究參考。

在《莊子・齊物論》中,莊子借南郭子綦之口生動描述天地之間的各種竅孔,竅孔的形態、結構、材料、位置都不相同,因此,當一陣風吹過,所有竅孔因應而回響的聲音也都不同,也就是說,風雖然一樣是風,不同竅孔因風而起的音聲現象卻是各式各樣,何以如此?我們可以說,一切音聲皆緣於自身之為其物,之為其貌,故而發為其聲,總之,萬物殊異,竅孔有別,種種風聲自然不同。回到人文世界,不同地區,不同族群,不同年代,所形成的文化自有不同風情,展現個別獨特之處,這是取決於客觀不同條件造就種種「現象」的必然,也如同所有音樂,各有其音素、音律、調性、以及演奏樂器,其所以動人心弦,絕不可能千古一聲,舉世同調。簡而言之,天地之間有無數竅孔,發出各種「地籟」,人間有各種時空條件創造的文化現象;然而,萬般殊異之中似乎透露著某種共通之處,正如莊子曾經提出的一個問題︰是什麼使萬物能夠發出自己的聲音?這是哲學上有關本質的探究,它既突顯個別主體,也強調普世共有,在此,莊子鼓勵個人先「喪我」,擺脫我執,才能超越一己發出的一種「地籟」,聆聽到萬籟共通、共鳴的終極「天籟」;同樣道理,個人必須超越自身熟悉的模式,方能真正見得其他種種文化現象,最終懂得人文世界共具的本質;也就是說,我們可以理解各種外顯的宗教現象,就如同聆聽萬般「地籟」,而隱微的宗教情愫正是人類天賦的本質,如同風一般的自然「天籟」,它可以喚起所有生命之聲的回應。


超越時間的迴響

以莊子「天籟、地籟」類比宗教的「本質、現象」,雖然都借助「聲籟」為喻,不同的是,學者所類比之「音樂」,大抵指的是人類文明的一項極致成就,突顯的是人的主體性與創造力,而莊子的天、地聲籟則呈現萬物的自主性與自然法則,兩種類比的範疇和重點似乎不同,但就宗教研究而言,類比的對象都是有關「宗教」的本質和現象,以及兩者的融合與共存。再從另一個角度來談,宗教雖由人類創造,但其關鍵在於人對「超越」、「神聖」的他者所建立的依賴、敬拜關係,因此,「關係」和「關係對象」應是宗教研究的重要課題,也正是因為此「關係」和「關係對象」不同,才有「信仰者」與「研究者」的分別。進一步說,如果這是信仰者與研究者難以取得共識的一個關鍵,為了兼顧宗教的本質和現象,讓宗教研究涵蓋更為周緣,那麼,訴諸眾生萬物的本性正可以突顯所有生命本質的先驗與必然,這是莊子齊物的精神,也是筆者循著「宗教當做音樂」的類比思維,以眾聲殊異的「地籟」比喻宗教外顯的紛繁現象,而「天籟」乃指涉共通的本質,自然之道,所謂天賦內隱的「宗教情愫」。任何人文、社會研究者都能認同以人為主體的議題,必須兼顧本質和現象,內在與外在,宗教研究自應如此。

蔡老師引用舒茲的論點,認為「當一首新曲出現時能否獲得迴響,關鍵在於人們是否能超越各自生活世界的時間,在更深處的『內在時間』裡引起共鳴,…在『內在時間』的意識裡萌生共感,相互『調入』,融成『我們』之境。」確切地說,音樂的「調入」正是宗教的「靈裡相通」,於是,從內到外,從本質到現象,成就「我們」共同之境。當代各學術領域圍繞「宗教」的研究,角度不同,取徑很多,成果也相當可觀,可以說,「宗教研究」已經進入各個學科領域,或者說,很多學門都在「研究宗教」,這樣的現象對我們了解「宗教」,是利或是弊?是否可以避免化約陷阱或以偏概全?是否可以綜合所有研究結果成為一項「公眾事實所提供的公眾知識」?重讀蔡彥仁老師「一個當代宗教學術論爭的省思」一文時,不免再度想起在探討宗教的課堂上,蔡老師所強調並體現的客觀和開放的研究態度,受教多年,我深刻感受到老師出入「局外」與「局內」的嚴謹和真誠,他始終堅持的學術標竿。筆者相信,「宗教研究」是追求超越的學術過程,一項神聖的精神志業,如此研究所提供的「宗教」全貌,才能成為俾益眾生心靈的普世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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