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研究「之間」的實踐

作者 | 蔡怡佳(輔仁大學宗教學系教授)


宗教研究建立的起點與轉折

西方的宗教研究在啟蒙精神對於批判理性的追求中誕生,以學門的建立、學科的專業化以及分工致力建構一個有別於傳統神學的世俗科學:藉著為「宗教」劃出界限、給定範圍,進行分類、命名、系統化以及與其他學科勾連的工作,使「宗教」成為可被研究的科學。這樣的主張建立在宗教研究企圖脫離神學,將自身建立為一現代科學的動力之上。這股成為科學的動力也成為宗教研究中化約論與反化約論之辯論的源頭。宗教研究與其作為其原點的「宗教」究竟是怎樣的關係?反化約論者認為宗教的本質超越理性的把握,唯有直觀體驗才能親證。超越理智把握的宗教經驗是宗教研究在建立自身之獨特研究內容時所訴諸的特定對象;宗教經驗在獨特的歷史脈絡中成為宗教研究追求其有別於其他學科的獨特性時所訴諸的特定對象,宗教學者也認為自己必須對宗教經驗提出了一個有別於其他學科的獨特理解。相對來說,化約論者主張「宗教」是由研究者為進行分析的工作所提出的概念;宗教的「本質」不是一個不証自明、不可理解的最後基礎,而是需要透過外部語言進行解釋的對象。反化約論者質疑化約論者遠離了宗教最核心的本質,對宗教缺乏真正的理解;化約論者則質疑反化約論者再度將宗教「神學化」,從而喪失批判位置的可能性。尋求理解或是解釋性的批判,雖然不見得一定要陷入二擇一的僵局,卻是西方宗教研究在建立的初始一直要面對的「路線」問題。這個學科內部的路線之爭在外在環境的嚴苛之中卻得到了一個重新被思考的機會。被置放於人文社會科學的宗教研究和其他歸屬於此領域的學科一樣,常常遭遇缺乏經費支持、與職場專業連結不強而吸引不到學生的困境。八零年代美國的宗教研究在此困境中,以開展與連結,亦即跨領域的研究取向的建立以及對於多元文化的重視企圖為宗教研究找到生機。在這樣的處境中,被認為構成宗教研究起點的比較宗教,與其他(非猶太—基督宗教)宗教的比較其視野從經典、思想的比對延伸至對文化與實踐的理解,比較的工作從表面的求同到差異的看見,再從差異的看見生產出反身回觀的再理解。如果西方宗教研究有一個如何看見及理解他者的問題,那麼這個被西方認為有待認識與理解的「他者」,也就是「我們」,面對的則是如何問問題化自身的課題。然而,這個課題在台灣當前高等教育的處境中,並沒有足夠的條件來被發展。


「宗教的價值」與「宗教研究的價值」

西方宗教研究建立的起點與轉折,與台灣宗教研究的境況很不相同。台灣高等教育場域與神學的關係一向疏離,所以並不存在著從神學離開的問題。相反地,在台灣大部分宗教系所的建立都有一定程度的宗教背景,因此,台灣宗教系所的成立反而比較建立在為宗教在(世俗的)學術場域掙得一席之地的動力之上。迥異於西方繼承啟蒙理性,建立科學的動力,在台灣的宗教研究常要藉著強調「宗教的價值」來建立宗教研究的必要性。「宗教的價值」與「宗教研究的價值」本來是兩個複雜的問題,在高等教育成為職業訓練的趨勢(大部分宗教系所都是私立大學,面對此趨勢首當其衝)之中,變成同一個問題。因此,在面臨研究價值邊緣化以及與職場價值低落的困境中,宗教研究在尚未建立自身的主體性之際,就要「連結」到種種較具可見性或市場性的場域之中,例如(生命)教育、(非營利)管理、(宗教)行政、(宗教)觀光、(靈性)醫療、殯葬禮儀、…等,為投身於此場域的學生找出路(也讓教師繼續有工作)。宗教研究在台灣高等教育場域的現身,在學科的基礎與方向(例如宗教與宗教研究的關係、宗教研究的議題、理論與方法等)尚沒有足夠的辯論餘地之前,就已經面臨必須以市場價值為自身價值辯護的處境(無論是由學術場域所定義或是職業應用場域所定義的市場皆然)。


差異的看見而生發的「之間」的實踐

就「主體」的建立而言,宗教研究在西方的產生,與一種對於差異的看見有密切的關係,以歷史到當代為縱深,諸人文與社會學科的方法為取徑,尋求對於差異的看見與理解,以及對於自身觀看位置的反思,這是藉著辯論以及界線的反思所形構的主體,這個主體沒有穩定的界線,而是透過移動與碰撞而形構的自身。不同宗教傳統之間的差異、科學與宗教之間的差異,化約論與反化約論的差異,性別、階級、族群等位置的差異,終極與限度的差異,宗教研究透過對於這些差異的承認,才得以開展出論辯的場域,或者說,會遇的場域。宗教研究的主體是透過在差異之間穿梭的實踐所形成的主體。而這個主體,引用Margaret Miles的話,是為了becoming answerable for what we see。這個看見差異的動力與條件,在台灣由於人文研究與教育的邊緣處境,變得很稀薄。在這種處境中,「宗教研究」沒有從「宗教」發現差異,反而隱沒到「宗教」的背後,用宗教的「超越及人文精神」以及「應用價值」來証成自身的價值。這不是否定宗教的種種價值,相反地,若宗教研究若不能成為宗教的「他者」,若宗教研究不能透過發現差異的「之間」的實踐來與這些宗教價值(無論是超越的、人文的,或是應用的價值)對話,讓這些價值進入當代生活處境的場域中相遇、被論辯,這些價值(無論多麼超越、或是多麼有用!)很容易只成為市場中待價而沽的商品而已。對於價值的發問,原本是「宗教」的核心關注,而「宗教研究」也致力於對此關注的再反思,宗教研究成為「宗教」之他者,所開啟的「之間」的實踐,意味著讓宗教當初孕生之土壤重新被看見,看見宗教如何回應(或是拒絕回應)其生活處境,讓此回應所創造的價值得以與當代之生活處境有所連結,這個連結不只是「繼承」或「批判」的問題而已,而是必須藉著宗教研究站立於其外邊所生產的概念,使得遠離了生活處境的「價值」得以回返當代處境,進行自身的「變種工程」。因此,原點的回返不是回到過去,而是回返至當下,才得以創造未來。

宗教研究的原點,我將之理解為源於差異的看見而生發的「之間」的實踐,這樣的實踐基本上是一種概念生產的工作。透過這個工作,將宗教在其原初處境的生產帶回當下。這個工作必須建立在宗教研究置身於宗教「之外」的方式來進行。然而,這個置於外部的、這個透過差異而進行的「之間」的實踐,並不是狹義科學的客觀無涉。這個「之間」的運動,我想用舞蹈中舞者的身體與大地之間的關係來比喻。大地宛若「宗教」,舞者宛若「宗教研究」:舞者站立於大地之上,大地給予舞者身體的重量,支撐舞者,但不吞沒舞者。舞者以身體內在的力量抵抗重力,也藉著大地的支撐得到離開大地的能力,在離開大地的瞬間舞動成種種自由的形貌,復又回歸大地。大地的支撐、舞者的重量以及舞者的力量之間的交互作用使得舞動得以可能。在「宗教」與「宗教研究」之間,藉著舞動,二者才得以對共同置身的當代生活處境開展出應答的可能性(becoming answerable to what we see)。


後註:這是十幾年前為在花蓮慈濟大學舉行的「人文臨床與療癒計畫總結研討會」所寫的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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